一、景区收费标准及优惠政策
1、免票(凭本人以下有效证件):
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残疾证一至四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新闻记者证;
国家旅游局颁发的国导证( IC 卡);
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国家颁发的老人优待证的 70 岁以上老人;
国家旅游局所颁发的旅行社经理资格证;
全国省级及以上摄影家协会会员证;
有监护人陪同身高不足1.4米的儿童;
潜山县居民凭本人身份证。
2、优惠票(半票,凭本人以下有效证件):
持有本人军官证或士兵证的现役军人;
学生(全日制在校本科及以下学生);
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国家颁发的老年人优待证的 60—69 岁老人;
持有国家颁发的5—8级残疾证的残疾人;
有监护人同行的18岁以下1.4米以上未成年人凭学生证或户口本、身份证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凭民政部门的最低生活保障领取证和本人身份证。
温馨提示:
1、门票经游客服务中心售出后,一律不予退票,且出票后 24
小时内检票入山有效;
2、需要重复进入景区游览的游客,在进入检票处前应向检票处提出申请,由检票处核对门票信息并登记本人身份证号,申请后 48 小时内有效。重复进山时由检票员核对后,方可进入景区。
3、一人一票服从管理人员引导,有序进山。请妥善保管好门票,以备景区执法人员查验。
4、凡购买优惠票或符合免票条件的游客,在检票处须出示有效证件由检票员核实后方可进入景区游览。老幼弱病残者需在监护人的陪同下方可进入景区游览。
二、主峰景区索道收费标准及优惠政策
索道运行时间:7:30—17:30
索道优惠政策:1.2米以下儿童免票。
三、主峰景区观光车收费标准:30 元/往返
四、景区导游服务收费标准
五、轿业收费价格
六、免费服务项目
景区所有游客服务中心均可提供免费使用的轮椅、雨伞、拐杖、婴儿用品等,但需缴纳一定的押金。使用完毕凭相应单据在任意一个服务中心均可归还,押金全额退回。请妥善保管,如有损坏、照价赔偿。